一、离婚后外债谁来承担怎么算
1.倘若外债是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背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那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得由双方一同承担。
2.要是外债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并且债权人没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欠债的那方个人承担。
总之,离婚后外债的承担要依据债务的性质与用途来判别,通常以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为标准加以区分。若出现争议,可借助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二、离婚后婚前债务承担规则是怎样的
离婚后婚前债务承担规则如下:一般而言,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清偿责任,配偶无需承担。因为该债务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未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婚前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该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共同承担时,先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后共同债务清偿比例法律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就超出自己应承担部分向另一方追偿。
司法实践中,若双方都有清偿能力,一般平均分担债务;但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债务形成原因等因素。比如一方因赌博负债,虽属共同债务认定范畴,但考虑公平,承担比例可能向另一方倾斜。
在探讨离婚后外债谁来承担怎么算时,这背后有着诸多考量因素。首先要明确外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独自承担。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对债务性质的认定以及承担比例仍有疑问,比如不知道某些债务具体该如何界定归属,或者不清楚债务分担后如何进行后续处理等。那么,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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