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会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通常在以下情况会被论处:其一,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这些指使人员与肇事人构成共犯。其二,在交通肇事后,帮助肇事逃逸者隐匿、毁灭罪证,以逃避法律追究的,这种帮助行为可构成共犯。总之,只有在特定的关联行为且对交通肇事的结果起到了推动或帮助作用时,才会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
二、哪些情形下教唆肇事逃逸会成交通肇事共犯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原本是过失犯罪,但在此种情形下,教唆者与肇事者构成共犯,是因为教唆者在明知肇事者已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指使肇事者逃逸,主观上对被害人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间接故意。而肇事者在教唆下实施逃逸行为,两者行为共同导致被害人因未获及时救助死亡。所以,当满足主体为特定人员(单位主管人员等),有指使逃逸行为,且造成被害人因逃逸得不到救助死亡这几个条件时,教唆肇事逃逸就会构成交通肇事共犯。
三、哪些情形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在交通肇事犯罪中,一般先由肇事者的违章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此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单独犯罪。而上述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若实施指使逃逸的行为,主观上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客观上因逃逸致使被害人无法及时获救助而死亡,其指使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故以共犯论处。需注意,此共犯仅限于逃逸致人死亡这一特定情形。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会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时,除了法律规定的明知他人肇事仍提供帮助等典型情形外,还有一些相关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一些复杂的交通事故中,若乘车人明知司机酒驾等违法驾驶行为,却未进行有效劝阻,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并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再比如,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同样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你对这些情况是否清楚呢?若对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的其他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