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起诉费由谁承担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起诉时,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
根据诉讼结果,通常由败诉方承担。部分情况下,双方可能按比例分担。例如,法院判决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比例。
此外,如果原告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准许。这主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以保障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的权利。
需注意,具体费用承担还需依据案件实际审理和裁判情况确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能否由败诉方承担
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律师费由聘请方自行承担。但存在法定或约定情形时,可由败诉方承担。
法定情形方面,若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按规定执行。比如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院可判决败诉方承担合理律师费。
约定情形方面,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发生人身损害纠纷时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通常会支持守约方主张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请求。
所以,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律师费原则上自担,特殊情形可由败诉方承担。
三、人身损害胜诉后律师费能否对方承担
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胜诉后律师费由聘请方自行承担。我国法律遵循“谁聘请律师谁承担费用”的原则。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明确约定,比如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且人身损害纠纷与此合同相关,那么胜诉方可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承担。此外,若法律、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也可要求对方承担。例如在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合理的律师费可由侵权方承担,但人身损害通常不在此类特别规定范围内。所以,若无合同约定或特殊法律规定,通常难以让对方承担律师费。
在探讨人身损害起诉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其实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一般来说,起诉费先由原告垫付,但最终承担需根据判决结果。若原告胜诉,通常由被告承担;若部分胜诉,则按比例分担。此外,在人身损害诉讼中,还会涉及律师费的承担问题,目前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律师费由聘请方自行承担,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中,比如合同约定了律师费承担方式,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也可能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您对人身损害起诉费承担、律师费承担等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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