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在先构成商标侵权吗
1.通常,先使用并不意味着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注册依申请在先原则,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拥有商标权。但若使用在先的商标是驰名商标,即便他人后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商标,也可能构成侵权。
2.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要综合考量多个因素,像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类似,使用方式是否易致混淆等。
3.若在先使用的商标有一定知名度,而后使用者的使用可能让消费者混淆,在先使用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主张在先使用权,对抗商标权人的侵权指控。
4.总之,使用在先不一定构成商标侵权,需依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二、在先使用商标被诉侵权该如何应对
若在先使用商标被诉侵权,可按以下步骤应对:
首先,收集证据证明在先使用。依据《商标法》,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该使用人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所以要收集能证明使用时间早于对方商标申请日的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等。
其次,审查对方商标的合法性。查看对方商标是否存在恶意抢注等情形,若有,可以通过商标无效宣告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积极参与诉讼。若能证明自身属于在先使用且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可主张不构成侵权。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三、商标使用在先但被抢注算侵权吗
商标使用在先但被抢注,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一般不算侵权。
依据《商标法》,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但如果他人在商标申请人申请前已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在先使用人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若商标被抢注后,在先使用人超出原有范围使用则可能构成侵权。同时,在先使用人可在抢注商标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不予核准注册;若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在探讨使用在先是否构成侵权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使用时间先后确实是判定侵权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但并非唯一标准。即使使用在先,如果该使用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依然可能构成侵权。比如在商标领域,若在先使用的标识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近似,且容易导致混淆,那也会被认定侵权。另外,商业秘密方面,即便使用在先,但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同样难逃侵权责任。对于使用在先是否构成侵权,你还有其他疑问吗?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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