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中公证遗嘱效力是怎样的
1.公证遗嘱可是经过公证机关按法定程序办理的遗嘱,那证明力可是杠杠的,在所有遗嘱里最强。
2.要是有好多份遗嘱呢,只要其中有公证遗嘱,那就得以它为准。
3.就算被继承人之后又立了别的形式遗嘱,只要没把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还是得按公证遗嘱来。
4.撤销公证遗嘱得用公证的办法,其他遗嘱形式可不能直接把它撤销喽。就像被继承人先立自书遗嘱,后来又立公证遗嘱,那肯定是公证遗嘱效力更优先。总之,公证遗嘱因为有法定程序和严格要求,在遗嘱继承里很关键,能保障遗嘱的真实合法呢。
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怎么办
在遗嘱继承中,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由该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例如,甲立遗嘱将财产由其儿子乙继承,乙在甲之前去世,那么乙的子女可代位继承乙应得的那份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样规定旨在保障被继承人的意愿得以延续,同时也维护了亲属间的合法权益。
三、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遗嘱继承中,继承人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简言之,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在法律规定的上述亲属范围内,以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先后。
在遗嘱继承里,公证遗嘱具有独特的效力。它是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其证明力通常较强。相较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在认定和执行上有着明确的规则。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形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判断。比如,当存在多份遗嘱且有公证遗嘱时,新的遗嘱若经过合法程序设立,可能会对公证遗嘱的效力产生冲击。又或者在遗嘱人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情况下,公证遗嘱的效力也可能受到质疑。要是你对遗嘱继承中公证遗嘱效力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比如新遗嘱如何合法设立才能改变公证遗嘱效力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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