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未竣工如何赔偿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工程未竣工,处理赔偿问题如下:
首先,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例如,施工方因资质问题致合同无效,给发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施工方需赔偿。
其次,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发包方提供错误施工资料,施工方未审慎审核,双方依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再者,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像已投入的材料款、人工费用等;以及可得利益损失,如因合同无效导致的预期利润损失等。
最后,损失大小难以确定时,可参照合同约定价款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条款,因合同无效通常不能直接适用。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性如何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
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合同无效。
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无效。
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无效。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建设工程违反规划许可等导致合同无效。
一旦建设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也应支付相应工程价款,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不包括哪些情况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主要有: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等。
不包括的情况比如:合同主体具有相应资质,且订立合同过程合法合规,合同内容也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例如,发包方与具备合法资质的承包方,按照法定程序签订了关于建设工程的合同,合同条款明确合理,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违法情形,这样的建设工程合同通常是有效的,不属于无效情形范畴。总之,只要合同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就不在无效情形之列。
当探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工程未竣工如何赔偿时,有诸多要点需明晰。比如,承包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若质量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若质量不合格,发包方可能无需支付相应款项,承包方还需承担整改或返工费用。此外,因合同无效导致的双方损失,要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若您对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未竣工的赔偿范围、责任界定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读,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助您妥善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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