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医院不给做该怎么办
若医院拒绝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患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其次,患者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去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所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介入是合理途径。而诉讼中法院去委托鉴定,能保障鉴定程序合法公正,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程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医疗事故鉴定不公怎么办
若认为医疗事故鉴定不公,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上一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其次,若对再次鉴定结果仍有异议,可在再次鉴定结论作出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去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鉴定存在程序违法、鉴定依据错误等问题,以促使法院重新认定医疗事故责任。需注意,整个过程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需依具体情形而定。
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用。这是因为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负有责任,其过错导致了事故发生,承担鉴定费是合理的。
若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则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比如患者无端怀疑医疗行为有问题而申请鉴定,结果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那么费用就得患者来承担。
此外,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支付,最终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这样能保证鉴定程序顺利进行,同时也让责任分担更公平合理。
当面临医疗事故鉴定医院不给做的情况时,确实会让人感到棘手。首先,你要清楚这并不意味着维权之路就此阻断。你可以尝试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请求介入协调。或者收集好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另外,也可以寻求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帮助。医疗事故鉴定只是解决纠纷的一个环节,即便医院不配合做鉴定,也有其他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对后续维权措施、法律适用等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的解答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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