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以什么为限额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以什么为限额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24 · 1648人看过
导读: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能越线,要限制在自己已到期的债权范围内,最多讨回债务人欠第三方的等额款项,多或少于自身债权都只能在相应额度内行使。同时,行使代位权需满足债务人不积极追讨到期欠款等规定条件,且必须通过向法院提出,不能仅口头主张。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以什么为限额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以什么为限额

刚才我说了一下,那位债权人要想把这位代位权拿着用的话,可不能越线,得限制在自己那笔已经到期了的债上面才行。

就是说,他们最多也就只能帮着讨回那个跟自己借的那个人欠那个第三方的钱,不能多也不能少。

如果这个人欠给他的钱比他欠我们的还少,那我们就只能在他欠那个第三方的这部分里头去做文章;

但要是他欠给他的钱比我们借他的还要多,那我们也只能在我们自己能拿到手的那段里边儿去用代位权。

这里有个事儿得注意到,就是虽然有这个代位权,但你也得满足人家那个债务人不管是懒还是啥别的原因,总之就是不积极的去追讨他应该到期去还的那些钱等这些规定的条件,而且,这个代位权的东西,你还得找法院才能让它起作用,光靠咱们嘴巴说说可不行。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怎样的法定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前提基础,若债权不合法或未成立,则无此撤销权

其次,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具体包括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以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等有偿处分行为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

再者,债务人的行为须在债权成立后实施。若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前,一般不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不能行使撤销权。

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即债务人财产减少到影响其对债权人债务的清偿能力。债权人需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撤销权,由法院审查判定是否符合条件

三、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享有的权利而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在代位权诉讼里,次债务人作为被告,由于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才导致债权人权益受损。将诉讼费用规定由次债务人承担,符合公平原则和代位权制度设立目的,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也督促次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避免债权人因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权利。

当探讨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以什么为限额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在确定限额后,若实际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获利益超出了该限额该如何处理。而且,若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未达限额,剩余部分债权又将怎样保障。这些都是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倘若你对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限额相关的具体操作、利益分配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