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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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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370人看过
导读: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要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催收借款,或者债务人承诺还款、制定还款计划,或者债务人部分偿还债务,这些情况都能让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另外,债权人要是通过司法程序或仲裁申请来催收借款,也能重置时效。这些行为都说明债权人没有怠于行使权利,所以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情形有哪些

在民间借贷法律纠纷中,有关诉讼时效重置的常见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当债权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如要求偿还债务,那么诉讼时效将会得以重新开始计算;

其次,若债务人对此做出积极回应,例如明确承诺将进行清偿或者就还款事宜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则意味着其已经主动同意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于是亦可促使诉讼时效的重启计算;

最后,若债务人确实实施了部分债务的清偿行为,那将会导致剩余债务的诉讼时效原地重新起算。除此之外,倘若债权人选择启动司法程序或者提交仲裁申请,同样也会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间借贷诉讼费什么承担

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败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承担;

如果败诉系由于双方的共同不当行为所致,则此项费用由双方平分。

在共同诉讼的情况下,若当事人败诉,人民法院会依照各当事人与诉讼标的之间的利益攸关程度来判定其各自应支付的费用总额。

二审法院对初审法院的裁决做出修改,除需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于二审诉讼费用的相关权责以外,还应对初审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做出相应变更。

当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时,无论上诉者在初审中是胜诉方抑或是败诉方,其上诉案件受理费用将由上诉方独自承担。

如涉及到双方同时上诉的情形,此项费用由各方按比例分摊。

在经过人民法院的调停后达成协议的案件中,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若未能达成分歧解决方案,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决定。

除去以上费用之外,其它各类诉讼费用通常由提起诉讼行为的申请者自行承担。

以鉴定为例,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必须承担鉴定所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鉴定人在法院指定日期内出席庭审所产生的交通费及住宿费用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三、民间借贷诉讼3次以上怎么判

在民间借贷诉讼中,判决结果绝非单纯依靠诉讼次数所能决定。其关键之处在于每起事例所涉及的详细事实与证据。当同一债权人针对同一借贷关系进行多次诉讼时,法院将对借贷事实的真实性、借款金额、利息约定以及还款状况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审视。只要各次诉讼中所提供的证据具有充足性,债权债务关系明晰可辨,同时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以及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判决,强制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然而如若出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或证据不充分等问题,法院则有可能驳回当事人的起诉申请或者对诉讼请求予以拒绝支持。简而言之,裁判结果往往因事例本身所呈现的具体状况及法律适用而定。

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时效重置常因以下情形发生:债权人主张债权(书面/口头),债务人积极回应(承诺还款或制定还款计划),或债务人部分清偿债务,均使诉讼时效重启。此外,债权人启动司法程序或仲裁申请亦能重置时效。这些行为均表明债权未怠于行使,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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