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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务不起诉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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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1545人看过
导读:故意破坏他人财产且未提起诉讼的评估准则:1.若行为未达刑事公诉标准或证据不足,通常不启动刑事诉讼。2.超过法定期限则无法启动刑事诉讼。3.特赦、嫌疑人去世等特殊情况可免刑事追责。关于犯罪金额确认,有三大流派:恢复原状全部费用、财产损失价值(恢复费用减残余价值)、被侵害物原价值减残值。
故意损坏他人财务不起诉标准是怎样的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务不起诉标准是怎样的

1.若法律判定某个人或团体实施的故意破坏行为未达到足以引起刑事公诉的严重程度、且相关证据存在不足之处,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此类行为将无法引发刑事诉讼程序

2.即便是在诉讼期间(包括调查和审判阶段)已超过了法定期限,也是无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毕竟法律对时效有着严格的规定

3.此外,某些特殊情况如得到特赦、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在案件审理前去世、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等,均可使该类犯罪行为免于受到刑事追责

在处理涉及故意破坏财物行为的案件过程中,对于犯罪金额的确认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观点与方法。尤其是当犯罪金额可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其应受处罚刑罚是否升级等问题时,不恰当的认定方式很可能会对案件质量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导致错误的判决。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犯罪金额确认的理论观点主要可以归纳为如下三大流派,各流派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所示:第一种观点认为犯罪金额等于该物品恢复原状所需的全部费用之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犯罪金额应该等于财产损失价值,该价值等于恢复原状所需的全部费用之和减去残余价值;最后一种观点主张以被侵害物原来的价值扣除残值后得出犯罪金额。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200元,可以拘留

依据法律程序予以拘留故意损毁他人物品,价值达到200元者,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行政拘留之罚,然而此非处理此类事件之首选手段。若是依据该法规,对于此类恶意扰乱社会秩序,肆意毁坏他人财物之事,警方惯常之处置手段依次为首加以警告或收押5至10日,其次施以500元以下罚款;若其行径极为恶劣,则再追加数日之监禁以及1000元以上罚款之责。

然而,倘若所毁之物价值较为轻微,如仅200元币值者,初时警方可能优先寻求与肇事者和解。如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则将依法对此行径施以治安惩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对于损坏他人财产且尚未进行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其评判标准大致如下:第一,如果所涉行为尚未达到刑事公诉的严格标准或者证据尚显不足,那么常规情况下并不会启动刑事诉讼;第二,一旦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启动刑事诉讼程序,那么将无法再行启动;第三,在某些特定情形如特赦、嫌疑人离世等情况下,可能会豁免刑事责任的追究。至于如何确定犯罪金额,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理论学派:即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即恢复费用与残余价值之差)以及被侵害物原始价值与残值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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