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总是拖着不赔可以起诉吗
如若保险公司未能履行理赔义务,则投保人有权利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需求,且在保险人愿意接受该项承保之后,保险合同便正式生效,而此时,身为投保人,您必须依照先前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同样,保险人也需要依照事先约定的期限,从此时起正式启动其保险责任的承担。在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约定时,另一方都有权主张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保险公司未能充分履行赔偿或理赔的法定义务,投保者可以选择通过主张诉讼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明确的承保协议并且已经支付了相应的保费之后,保险合同便正式生效,双方都需要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条款和条件来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向其提出违约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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