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当事人有意愿进行在线诉讼活动时,首先需要登入相关网络平台,按照系统设定的程序逐项操作并提起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需仔细填写提交起诉所需的必要文件、相关证明以及充足的证据材料。若经审理法官裁定不予立案受理,当事人可以考虑重新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如何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
1.在线预约详细步骤示范。
2.首先,访问公积金官方网站并点击页面顶部的“网上办事大厅”链接以启动登录过程。
3.然后,在正式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的界面之后,我们必须点击“个人登录”按钮并按照提示填写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完成系统登录。
4.顺利登录系统后,您将会被导向“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这是进行相关操作的主要场所。
5.在此用户界面中,您有多个可选选项。首先,可以选择调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
其次,如果您尚未完成第一次登录,也可以开始预约所需办理的业务以便后续来处理。
6.若您决定修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首次登录),请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上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功能键。在接下来的对话框中,依次输入正确的卡号、原密码和拟设置的新密码。完成上述操作后,即表示您已经成功修改了联名卡的密码。
7.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预约,您还可以选择此项服务,并进入“发起预约”页面。首先,在选定提取原因、当地行政区域、机构及其相应门店后,系统会在网页底部呈现出该处办事处当前的可预约人数、已经接受预约的人数及所能预约的时间段,其中每天总计提供六个预约时段供您选择。
8.对于初次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的职工朋友们来说,需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必须前往指定发卡银行的任意一家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营机构进行线下办理。因此,进行预约时应当选择为您发放联名卡的那家银行作为预约出发地。
9.当您对上述选定时段、发布渠道等内容进行确认后,请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系统预约程序操作。此时若您选择“确定”,那么系统将立即打印出预约回执以便您随身携带;而若是选择“取消”,仍可以在需要打印时通过“打印预约”功能进行查询与打印相关票据文件。10.当然,如果因故需要取消已经预约的事项或者职工朋友们发现有其他事务需要优先完成,也可以点击“取消预约”按钮实现这个需求,同时在预约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打印预约”的功能便捷地查看与打印预约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当事人自愿选择线上诉讼解决争端之时,其将会被要求首先登录特定的网上审判平台,依据系统设定的程序一步步进行相关操作,然后向法院提出具体的诉讼主张与请求。在这一过程当中,他们需要认真仔细地填写并且上传各类起诉所必需的法律文书、相关证明以及充足的证据资料。如若法院最终裁决不予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则有权利考虑再次提起诉讼。在线诉讼方式不仅极大地简化了传统诉讼程序的繁琐步骤,同时也显著提升了司法工作的效率水平,为广大当事人带来了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