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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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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2461人看过
导读:事件发生时,应保持冷静,避免冲突,积极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若伤势达到轻伤标准,案件将成刑事案件,警方需立即全面调查并立案。此时,应迅速行动,确保所有行为合法,以维护自身权益。
被打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一、被打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当整个事件发生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避免同对方产生任何形式上的冲突或争执。尽量收集起所有可能存在的证据,并且积极主动地寻找法律援助与协助。除此之外,如果受伤程度刚好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那么这起案件将会被认定为刑事案件,警方必须立即展开全面的调查并立案。在此阶段,最为关键的就是尽可能迅速地采取行动,确保全部行动始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以内。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被打了对方跑了警察找不到人怎么办

若遭受殴打,务必立即向警方报案。若仅为轻微伤势,则无需追责刑事责任,但可以向加害方主张民事赔偿权。在这过程中,请务必申请进行伤势鉴定。若鉴定结果显示构成了轻伤或轻伤以上的伤势级别,那么加害人便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必须接受法律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反之,若伤势鉴定结果仅为轻微伤,您只能寻求民事赔偿,并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此外,您还可以要求施暴者受到行政处罚。当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之后,您仍可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求获得赔偿。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在遭遇突发状况的时候,务必保持镇定从容,避免与对方产生直接冲突,同时,要主动采取措施不断搜集相关的证据,并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和支持。倘若所受到的伤害已经达到了轻伤的程度,那么这起事件就会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警方必须立即展开全方位、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并且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在此关键时刻,我们应当迅速采取行动,确保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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