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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公司法人需要偿还负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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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1611人看过
导读: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清偿债务是公司的责任。一般来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需要清偿的债务包括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福利、法定补偿金、欠缴税费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等。因此,申请破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不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申请破产的公司法人需要偿还负债吗

一、申请破产公司法人需要偿还负债吗

倘若贵司遭遇破产清算之命运,理所当然地需要承担清偿债务之义务。

然而,应明确指出,作为法定代表人,其通常并无为公司的债务负责之法律责任。贵司需肩负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其次是员工薪酬、社会保障福利费以及法律规定的赔偿金等;

再者便是积压未缴的税费

最后,尚有普通的负债赔偿也在其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申请破产的好处有哪些

申请破产保护的优势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企业将有机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在经过重组以后,依然存在持续经营的可能性。

其次,通过申请破产保护能有效地维系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防止陷入严重的破产债务纷争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破产的公司法人需要偿还负债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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