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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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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2626人看过
导读:1.旅行社因自身因素未能提供预订服务,需提前三日或七日通知旅游者,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支付10%违约金。2.旅行社疏忽导致旅游者错过交通方式,需全额赔付经济损失并支付10%违约金。酒店档次不符,退还差额并支付20%违约金。3.导游擅自添加非约定内容,旅行社承担全部费用。4.导游擅自离队导致无人照看,旅行社承担直接费用并支付30%违约金。5.导游要求小费,旅行社支付两倍赔偿金。
旅游合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旅游合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1.若由于旅行社自身因素导致无法为旅游者提供预订的旅游服务,旅行社必须在旅游活动开始前三日或境外旅游活动启动前七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若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旅行社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已交付的旅游款项额度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2.若由于旅行社疏忽而令旅游者错过了预定的交通方式(如飞机、车辆或船只),旅行社须对旅游者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同时还需按照经济损失总额度的10%给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此外,若是旅行社所安排的酒店因故低于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等级或档次标准,旅行社必须返还差额部分的房费,同时附带支付相差份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若导游擅自在旅游行程中添加餐饮、娱乐、医疗保健等非事先约定的内容,旅行社应对旅游者为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起全部责任。

4.若导游在旅游过程中未经旅行社同意即擅自离队,从而导致旅游团无人照看,旅行社须承担旅游者在此期间产生的住宿、餐饮等直接费用,同时按照全部旅游费用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以示惩罚。

5.如果导游要求旅游者支付小费,旅行社需支付旅游者遭受小费索取行为的两倍的赔偿金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第十条;

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二)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餐、娱乐、医疗保健、参观等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承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三)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四)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五)旅游者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应负责挽回或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二、旅游合同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违约的赔偿具体要视情况而定:一、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二、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等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旅游合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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