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不赔谁赔的钱多
在法律法规层面上,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的归属原则为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车主需负连带责任,即若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则由车主予以代偿。
此外,保险公司依据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书来履行其应负之责,且其理赔金额亦受到特定的合同条款限制。例如,投保人仅购买了价值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幸发生致他人死亡案件,需支付的赔偿金高达90万元。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最多只能按照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总和,即50万元进行赔付,剩余的近30万元仍需由肇事者及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保险公司不赔三种情况有几种
保险公司拒赔的几种情况包括:
1.投保医疗险、重疾险等需要健康告知的险种时,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而是带病投保、隐瞒投保;
2.等待期内出险,诸如医疗险、重疾险等保险产品都会设置有等待期,等待期内出险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3.未达到理赔条件,比如重疾险中的很多疾病并非是确诊即可赔付,有的疾病必须要达到了某种状态或者实施了特定的手术才能赔;
4.触发保险合同免责条款。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公司不赔谁赔的钱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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