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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血检170能免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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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1 · 1946人看过
导读:醉酒驾驶血液检测数值为170无法避免刑事处罚。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属拘留六个月以内的罪行,无缓刑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强制约束至清醒,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对于营运机动车的醉驾者,同样处理,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血检170能免刑吗

一、醉驾血检170能免刑吗

关于醉酒驾车是无法获得缓刑处理的这一事实,法律明确规定,该行为属于拘留期限在六个月以内的罪行,而拘留期间并无缓刑的相关规定。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强制约束直至达到清醒状态,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酒后驾车者必须在五年之内不能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再次,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人员,执法机构同样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使其清醒过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按照规定,此类人需要在长达十年份内禁止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更进一步地,如果酒驾者重获机动车驾驶证,他们将被禁止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血检196且有事故能判处缓刑吗

醉驾血检196且有事故,是否能适用缓刑由法院判决。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醉驾血检170能免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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