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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程度叫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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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921人看过
导读: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道事故发生,却故意逃离事故现场,逃避责任追究的行为。在我国,肇事逃逸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一种,如果被定罪,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若是对什么程度叫肇事逃逸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什么程度叫肇事逃逸

一、什么程度叫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道事故发生,却故意逃离事故现场,逃避责任追究的行为。在我国,肇事逃逸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一种,如果被定罪,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具体而言,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如果当事人明知事故发生却故意逃离现场,就属于肇事逃逸。此外,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如果故意破坏现场,伪造事故证据,也会被视为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的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在我国,对于肇事逃逸的行为,法律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同时,如果肇事逃逸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来讲,肇事逃逸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切勿逃避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二、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放车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肇事逃逸罪怎么处罚

刑法》没有规定肇事逃逸罪,而是交通肇事罪,逃逸是加重处罚情节。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什么程度叫肇事逃逸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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