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期间需要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吗
诉讼期间一般不需要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或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执行会停止吗
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是不会停止的。以下几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1.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法院认为执行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什么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诉讼期间需要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