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民法典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范围,内容,以及整体开工和竣工的时间,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要搜集的证据资料是什么?
1、各种工程合同文件
2、施工日志
3、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
4、来往信件、电话记录
5、会谈纪要
6、气象报告和资料
7、工程进度计划
8、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
9、工程备忘录及各种签证
10、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
11、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
12、其他,包括分包合同、订货单、采购单、工资单、官方的物价指数、国家法律、法规等
13、发包人指令书、确认书
14、承包人要求、请求、通知书
民法典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明确的解答,我国法律当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已经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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