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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办理房屋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时间:2024-02-27 10:17:41 浏览:226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他项权利终止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需要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利注销手续,若是在申请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不实、或者是被发现持有人等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他项权证不用权利人申请登记机关有权注销。
什么时候办理房屋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一、什么时候办理房屋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1、他项权利终止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需要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2、其他他项权需要被注销的情形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1)申报不实的;

(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二、注销他项权证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他项权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4)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即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且证明中须注明他项权证号);

(5)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委托书(盖公章);

(6)受托人到现场,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还款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续的,他项权证房产管理部门也会收回。

三、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1、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2、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

3、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管理收件、审查、审批、注销、解除冻结

4、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设定他项权后需要到房地产的相关部门办理他项权的登记手续,在他项权利终止之后,也需要到办理登记手续的部门办理他项权的注销手续。在办理注销手续之前,权利人需要先从他项权人处将他项权证拿回来,然后带着此证等材料提出注销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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