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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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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617人看过
导读:符合《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会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比如说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行为以及国家机关的信誉。客观要件表现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求救要求之后不解救的。主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是故意的。
如何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一、如何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职责,如果其拒不履行其职责,不但使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不能进行或难以进行,还会使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和群众对国家机关不信任和不满,损害国家机关的信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只有那些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明知是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需要进行解救而不进行解救。对于因不解救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而言,则可能属于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怕麻烦,有的是怕报复,有的是为了私情等,其动机如何,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量刑处罚是什么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法律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收到其他人的举报之后,明明有能力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或者是儿童,但是不解救的,造成非常严重后果的,此时将会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对此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毕竟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以及国家机关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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