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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死者名誉权赔偿财产损失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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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2237人看过
导读:在名誉权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期限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确定,法院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及案件审理情况确定的,如果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有困难,可以申请适当延长举证时间。
侵犯死者名誉权赔偿财产损失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侵犯死者名誉权赔偿财产损失举证期限是多久?

侵犯死者名誉权的,赔偿纠纷的举证期限并无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侵犯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侵犯死者名誉权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死者的名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死者名誉权受损之后,死者家属可以追究侵权方的侵权责任,同时在结尾的部分要提醒大家,如果死者是英雄、烈士,侵犯英雄烈士的名誉权,情节严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赔偿标准没有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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