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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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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703人看过
导读:法律并没有规定过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时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是永久有效的,但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时效是多久

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没有时效限制,原则上是长期有效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是3个月。

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四、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是没有时效性的,一般制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且也送达当事人之后,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的,有可能会中止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就是通过强制性手段,让行政相对人履行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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