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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房屋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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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004人看过
导读:验收房屋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对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之后必须要验收合格;同时对于施工操作的报告和检查记录必须要完整;而且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不符合要求必须要返工。

验收房屋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5.0.1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5.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0.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运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现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且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鳖。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且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D进行。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E进行。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F进行。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行。

5.0.6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裹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综合上面所说的,验收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定是需要由专业的人员来进行处理,只有对所有的工程验收合格之后才会出示资质的报告;如果存在一处有工程质量的问题,那么就会要求返工重新做,只有等重新完全了之后才能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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