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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备案施工合同是谁去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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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907人看过
导读:如果备案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去备案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合同的备案已经全面取消,如果在新法律制度出台之前,已经办理了施工合同的备案,双方协商一致修改了施工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可以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修改备案过的施工合同。
如果备案施工合同是谁去备案的?

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1)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将总的工程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发包人分别与若干承包人签订合同,由他们分别承包一部分项目,每个承包人只对自己承包的项目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2)“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设计一直到正式生产的全过程的全部承包,并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在产品的产量、质量等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后,将建成的项目移交给发包人。

(3)“半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竣工后试车正常运转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即可将项目移交给发包人。它与“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的主工区别是不负责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

(4)“产品到手”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不仅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正式生产,还必须在正常生产后的一定时间(一般分为二、三年)内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设备维修等,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规定标准。

施工合同是有很多区分的,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所需要办理的施工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合同,但是施工合同的备案是一致的,都需要建设单位办理并存档。备案对于公司来说可以明确人员关系,对于分包公司也是有一定的管制作用,而且合同备案对于分包来说也是有保障的,对于工人来说一定是更有益处的,而且如果没有合同备案的话是对农名工的收益是被有保障的。所以建设单位还是应该办理并保管好施工合同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我国的施工合同的签订是我国的民事合同签订的常见类型之一,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施工合同的纠纷的时候,要注意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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