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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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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4751人看过
导读:行政处罚对于较大的金额是指对公民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的罚款。不同地区对于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金额的标准都会有所差异,主要是因为地区的贫富差异不同。
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是什么

由于我国各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情况差异较大;各部门实施处罚的领域不同,情况亦有差别。因此,难以对“较大数额罚款”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个统一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按国务院规定应当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有关部门按照其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

国家对于行政处罚听证中较大数额罚款的规定是非常的严格的,对于每一个地区的规定都是有所不同的,因为各个地区的各种情况均有不同所造成的现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 听证。

对于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其实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标准,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大额罚款的要求不同,要求的界限肯定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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