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违章 > 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2446人看过
导读: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具体的驾驶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一般是处以扣十二分的处罚。在我国的道路交通的法规中,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留机动车,提供相应的牌证退还机动车。罚款20元—200元,扣12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此时我们在日常的驾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交通违法的行为,并且要及时的注意和了解相关的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以保护自己。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交通违章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违章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违章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