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营运车辆报废标准规定是什么?

营运车辆报废标准规定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45964人看过
导读:营运车辆报废标准规定是:小型车辆行驶60万公里、中型车辆行驶50万公里、大型车辆行驶60万公里,达到上述标准的就是可以按照报废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行驶情况而定。
营运车辆报废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营运车辆报废标准规定是什么?

营运车辆报废标准规定,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车辆使用年限的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于营运车辆报废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车辆使用情况而定的,特别是不同的车辆所认定的报废条件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来进行合法的处理,涉及到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废处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交通事故处理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处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