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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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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923人看过
导读:需要以下材料: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离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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