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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包括不要婚前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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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204人看过
导读:净身出户是否包括不要婚前财产,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并且净身出户也不是法律上的术语,而是夫妻之间协商认定的后果,是否包括婚前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如果一致认定不要的,那么也是可以的。
净身出户包括不要婚前财产吗?

一、净身出户包括不要婚前财产吗?

净身出户是否包括婚前财产,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净身出户并不是法律概念,现实生活中夫妻关于净身出户所达成的协议不能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比如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等原则。但如果夫妻存在过错,该过错方配偶有权在离婚时,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并不足以使过错方净身出户。出轨方存在转移、隐匿财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于离婚时,该方可以不分或少分。在不违反婚姻法照顾弱者及其他相关原则的前提下,若想使出轨方离婚时净身出户,夫妻双方可于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约定此类事项。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净身出户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说明,相关情况可以首先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下,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可以以夫妻协商为主的,如果一方愿意不要婚前财产的,显然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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