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约定有效的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约定无效的内容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6、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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