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十余年的实务从业者,邢紫龙始终以“有效辩护”为核心准则,在数百起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兼顾法律刚性与司法温度,用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新时代刑辩律师的职业使命。
邢紫龙现任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兼具中国法学会会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哈尔滨学院兼职教师等多重身份。自2012年执业以来,他始终聚焦刑事辩护赛道,业务覆盖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涉黑恶势力犯罪辩护等多个细分领域,提供从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申请、精细化阅卷、不起诉意见提交到刑事上诉代理的全流程刑事法律服务。
多年的专业积累为他赢得了行业认可:先后获评盈科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优秀刑辩律师”、2023年度“优秀刑事律师”,盈科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2021年度“十佳青年刑辩律师”,黑龙江律师协会2024年度专委会“履职优秀专委会委员”等荣誉。在专注个案辩护的同时,他始终参与青年律师培养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动理论教学与实务办案的深度融合。
在多年办案历程中,邢紫龙始终坚持“一案一策”,从不套用模板化文书,针对不同案件的法律关系特点定制辩护策略,多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他的辩护逻辑。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共同盗窃案件中,当事人多次作案,涉案金额已达盗窃罪入罪标准,且属于共同犯罪范畴,同案人员均被移送审查起诉,一旦获罪将给涉罪未成年人留下终身案底,直接影响后续升学与就业。接受委托后,邢紫龙第一时间完成全部卷宗阅卷,逐一核对涉案财物价值、作案分工、到案经过等核心细节,既梳理出当事人未成年、主动到案构成自首、初犯等法定从宽情节,也结合全案证据论证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同时协助当事人固定退赔退赃、被害人刑事和解的完整证据链。他结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撰写完整的不起诉法律意见,多次与承办人员当面沟通说理,最终推动检察机关对该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刑事案底对未成年人长期发展的负面影响。
在一起涉案金额达500万元的亲属间盗窃二审抗诉案件中,抗诉机关提出一审法院认定自首不当、且量刑畸轻,要求改判实刑。邢紫龙接受委托后,在全面梳理全案证据的基础上,精准锁定两大核心辩点:一方面论证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承担搬运、协助存储赃款的辅助角色,属于从犯,具备坦白、初犯等法定从轻情节;另一方面深挖案件特殊家庭伦理背景,明确本案属于近亲属之间的侵财案件,被害人自幼抚养行为人长大,案发后多次明确出具谅解书要求不追究责任,社会危害性与针对不特定公众的普通盗窃案件存在本质区别。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驳回抗诉,维持当事人缓刑判决,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统一,也修复了尚未破裂的家庭关系。
在十余年的办案实践中,邢紫龙总结出一套成熟的刑事辩护逻辑:第一是抢抓诉讼节点,尤其重视刑事拘留后37天黄金辩护窗口期、审查起诉不起诉关键期的介入,在案件进入下一程序前固定有利辩护情节;第二是坚持精细化阅卷,逐页核实证据细节,避免遗漏任何一处影响定性量刑的关键事实;第三是拒绝“唯结果论”的办案思路,而是在现有证据与法律框架内,把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全部梳理呈现,为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决定提供完整参考维度。
“刑事辩护不是走流程,每一份文书、每一次沟通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人生走向,容不得半点敷衍。”邢紫龙始终秉持专业、真诚、高效的执业风格,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的同时,也长期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法律服务,为涉罪未成年人、弱势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在专业办案之外践行刑辩律师的社会责任。他始终认为,刑辩律师的核心价值,就是通过每一次严谨的辩护,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刑事辩护工作最核心的法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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