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赠与留下的历史遗留难题
2022年春,当事人陈女士攥着泛黄的公证书走进律所接待室,指尖因用力捏着纸页边缘微微泛白。她一家三代人在福州仓山区这套拆迁安置房里住了近二十年,2021年小区终于统一通知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陈女士刚备好材料准备过户,就被家中一名远亲拦下,对方说这套房是祖辈共有财产,当年的赠与不算数,要求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其余几名亲属都认可当初祖辈的赠与意愿,愿意配合签字过户,唯独这名亲属反复纠缠,甚至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异议材料,直接把过户流程彻底卡死。陈女士拿着公证赠与合同跑了好几个部门都没疏通,眼看着办证的最后期限将近,一家人陷入两难境地。
抽丝剥茧梳理全链条事实
接手这个案子之后,团队第一时间着手调取全套历史档案,从二十年前的拆迁安置协议、房屋补价缴款单,到公证处留存的赠与公证笔录,逐一扫描复印固定纸质版本,同步找当年负责拆迁的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赠与现场的老邻居核实情况,形成完整的事实脉络。王先恩律师在核对所有材料时发现,当年祖辈签订赠与合同的笔录里,明确写清房产是夫妻俩婚后通过旧房拆迁加补价购得,与其他家庭成员没有产权关联,这一细节刚好能回应对方主张的家庭共有抗辩点。随后他又补充调取了两位祖辈以及受赠人也就是陈女士丈夫的死亡证明、全部亲属的户籍底册,把两代人的继承关系逐一捋清,没有留下任何模糊地带。
直面庭审抗辩理清物权边界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应诉的那名被告当庭抛出四大主张,说案涉房产属于全家族共有财产,祖辈无权单独处分,当年做赠与公证时房子还没下产权证,公证本身无效,现在两位赠与人都已经去世,赠与合同自然终止,房子应该按法定继承由所有祖辈的子女共同分割。王先恩律师当庭逐一拆解抗辩观点,结合物权区分原则明确指出,未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只会影响物权公示效力,不会提前否定依法成立的公证赠与合同的效力,结合调取的拆迁安置档案,案涉房产的权属清晰属于祖辈夫妻二人,不存在其他共有权人,赠与公证程序符合当年的公证办理规则,不存在违法情形。王先恩律师进一步梳理法律适用逻辑,明确受赠人在赠与公证作出后生前没有作出放弃受赠的表示,其法定继承人有权承继赠与合同项下的权利,主张继续履行过户义务。最终其余几名接到法院传唤的被告未到庭应诉,依法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法院经审理后完整采信了我方提交的全部证据,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落槌后实现权属定分止争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案涉公证赠与合同合法有效,诉争房产归陈女士及作为共同原告的子女所有,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随即发生法律效力。陈女士拿着生效判决书顺利完成了不动产过户登记,困扰全家两年多的历史遗留房产争议彻底划上句号。这类夹杂着年代政策限制、亲属亲情纠葛的家事房产纠纷,往往没有想象中那样复杂,关键是找对事实落点,把散落的历史碎片拼成没有缺口的完整证据链。那些压在旧信封里的老纸张,藏着当年最真实的心意,也能成为定分止争最扎实的依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