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递来的破损文件
昆明某商贸公司的行政总监拎着半袋皱巴巴的纸质材料推开律所接待室门的时候,距离2021年底项目竣工验收已经过去了18个月。他们公司给本地一个地产项目做了全楼栋的柜体供货与安装,连合同外的抢工部分都按甲方要求做完了,竣工验收单上盖着地产公司的项目章,可对方一直拖着不肯出最终结算书,前后算下来差了306万余元的货款没付。商贸公司之前自己发过对账函、找过项目对接人沟通,对方一句“没走内部结算流程,付款条件没到”就把所有诉求堵了回来,连之前对接的两名员工也被公司推出来当挡箭牌,说那些签字的文件是员工个人行为,和公司无关。商贸公司想着如果走诉讼,连正式的结算书都没有,很可能连立案的证据都凑不齐,折腾了大半年也没敢正式提交起诉材料。
梳理零散的证据碎片
刘永胜接过那半袋材料的时候,指尖先触到了沾着少量工地粉尘的签证单边角,他花了整整三个下午的时间,把散乱的合同、补充协议、零星签证、微信聊天记录、竣工验收照片按时间线重新排序。这些材料之前散在商贸公司的不同业务员手里,有的补充协议只有双方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没盖骑缝章,有的签证单上只写了新增柜体的尺寸没标注单价。刘永胜把每一份签证对应的合同条款都标记出来,把微信聊天记录里对接人确认过的抢工工程量逐页导出做公证,把所有能对应上金额的文件整理成十几页的核算对照表,每一笔金额的累加都能在原始材料里找到出处,没有一处是凭空估算出来的。整理到最后,他发现商贸公司之前起诉方案里把两名对接员周某甲、陈某乙列为共同被告的做法其实不太妥当,反而容易让地产公司把责任往员工身上推,他调整了诉讼思路,把两名员工的身份从共同还款人改成了辅助说明案件事实的第三人。
庭审上的细节交锋
开庭当天,地产公司的代理人当庭拿出一叠维修费单据,说商贸公司做的柜体有多处质量问题,要从尾款里扣掉16万余元的维修费用,同时一口咬定没有最终双方盖章的结算书,所有单方整理的核算表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刘永胜当庭逐一核对对方拿出的维修费单据,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单据对应的维修项目,是地产公司后续和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的单独合同内容,和商贸公司的柜体安装工程没有直接关联,只有一张盖了商贸公司公章的4900余元的维修确认单能对应上。刘永胜在法庭上逐页展示之前整理的核算对照表,从主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到补充协议里调整的特殊柜体价格,再到每一张有地产方人员签字的新增签证,最后累加的1581万余元总金额和已支付的1274万余元付款记录完全对应,所有数据没有丝毫矛盾的地方。
最终的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商贸公司提交的所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足以证实最终供货安装总金额,地产公司关于未完成最终结算所以不满足付款条件的抗辩不成立。最终法院判决地产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06万余元,扣除双方确认的4900余元维修费后,剩余款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立案之日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两名对接员的签字属于履行职务行为,不需要个人承担还款责任,案件产生的3万余元诉讼费用全部由地产公司负担。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商贸公司的行政总监把之前攥在手里皱巴巴的对账草稿随手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风从街道两旁的蓝花楹枝桠间穿过去,把案卷扉页的边角吹得轻轻掀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