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贾欢律师团队代理的两起不同领域案件先后迎来胜诉结果:一起涉林业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判决全面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帮当事人卸下了9万余元的罚款负担;另一起股东出资商事纠纷中,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当事人近20万元的投资款返还损失。两份实打实的胜诉判决背后,藏着普通当事人遇到纠纷时最容易忽略的细节,也尽显贾欢律师团队深耕多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底色。
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最初都曾陷入完全被动的境地。化名杜某的当事人从1994年起就陆续承包某林场下属的景区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所有经营手续都依法办理齐全,多年来一直正常运营。2018年当地某执法局接检察建议立案调查后,委托了一家设计队对景区占地进行现场勘查,直接认定景区内4.696亩区域属于林地,以杜某个人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为由,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三个月内拆除所有涉案建筑恢复林地原状,还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以9.3万余元罚款。杜某接到处罚通知时整个人懵了,他一直认为承包的是合法经营的旅游区域,涉及的地块属于河滩地根本不是林地,更关键的是景区内的建筑是他注册的经营主体搭建的,从来不是他个人名下的财产,整个处罚过程他甚至都没收到过官方的陈述、申辩告知,权益完全被忽视,多次沟通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这份处罚决定。
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李某甲,2019年和马某签订《入股合作协议书》,约定两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运营培训业务,总投资额200万,李某甲以现有设备等估值出资占股50%,马某出资18万现金占股10%,签协议当天马某就把18万转到了李某甲账户。之后双方按约定在选址地实际开办了培训机构,马某全程参与了招聘、学员退费对账等多项经营事务,直到后续机构运营遇到调整,马某才突然以“李某甲一直没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合同目的完全没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全额返还18万投资款和对应利息,李某甲手上没有规整的书面合作确认文件,一度不知道该怎么自证清白。
两起案件的核心难点各有不同,几乎是普通当事人自行处理时完全跨不过去的坎。杜某的行政诉讼案里,核心争议就是这份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到底合不合法、能不能撤销,拆解开有三个难以举证的层面:一是执法局直接把他个人当成处罚对象,可实际搭建建筑的是他经营的旅游区主体,双方对处罚对象的认定完全相悖;二是执法局拿出的设计队出具的占地调查报告,是认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唯一核心证据,普通当事人根本没有意识去核查这份报告的合法性;三是执法局直接顶格作出30元/平方米的罚款,当事人完全不知道该怎么主张这份处罚明显超出合理尺度。
而李某甲的股东出资纠纷里,核心争议是这份《入股合作协议书》到底有没有实际履行:原告马某一口咬定自己从头到尾不知道公司没办下营业执照,也没参与过实际经营,签协议的目的完全落空,而李某甲手上只有零散的聊天记录,没有正式的书面合作确认文件,很容易被认定为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设立公司义务,面临全额退赔的风险。
两名当事人先后找到贾欢律师团队时,都带着满肚子的委屈和零散的材料,情绪都处在很焦虑的状态。作为团队负责人、同时兼具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陕西互联网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身份的贾欢,先稳下当事人的情绪,从头梳理所有案件细节,从一堆杂乱的材料里抽丝剥茧:针对杜某的行政案件,团队逐页翻找他留存的二十多年来的承包合同、历年的经营许可文件和营业执照,反复核对执法局提交的所有案卷材料,连其中作为关键证据的调查报告的出具主体资质有效期标注页都特意找了出来;针对李某甲的出资纠纷,团队陪着当事人逐笔导出两年多里所有和马某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股东群聊内容,把零散的日常沟通截图一一对应标注时间和事件,拼凑出完整的经营参与脉络。贾欢律师始终和当事人强调,所有诉求的支撑点从来不是口头的情理,而是落在纸面上、能互相印证的客观证据,这是所有争议案件的核心基础。
结合案件事实、现行法律规定和当地司法裁判的一贯倾向,团队为两起案件分别制定了完全适配的专属代理方案。针对杜某的行政诉讼案,没有泛泛地去争论地块到底是河滩地还是林地,而是绕开复杂的用地性质认定争议,从三个清晰的明确点切入形成完整的论证逻辑:第一,直接举证证明案涉建设的实施主体是杜某登记的旅游区经营主体,而非杜某个人,从根源上指出处罚对象的根本性错误;第二,明确指出出具调查报告的设计队,在开展现场勘验时技术资质已经超出有效期限,这份关键证据从根源上不具备合法性;第三,从行政处罚的比例原则出发,论证杜某经营多年没有任何主观违法故意,此前也没有相关违法记录,直接顶格作出30元/平的罚款完全不符合行政处罚适当性要求。
针对李某甲的股东出资纠纷案,团队也没有陷入“没办工商登记算不算违约”的纠缠,而是把核心论证方向放在“协议已经实际履行,原告签订合同时的目的已经实现”上,把整理好的所有电子聊天证据按时间线排序,逐一对应马某参与招聘、处理学员退费、参与经营对账、协商店面后续转让的所有行为,完整还原马某从头到尾都明确知晓培训机构的实际运营状态,也以股东身份深度参与管理,双方已经以实际行为变更了原协议中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约定,合同目的早已通过实际运营实现。
两起案件的庭审辩论环节,贾欢律师的核心思路都清晰且有说服力。针对行政诉讼案,从证据瑕疵切入逐层递进,先以经营资质证据锁定处罚对象不适格的程序硬伤,再提交资质到期的证据直接推翻执法机关赖以定案的核心事实依据,最后结合当事人多年合法经营的背景,论证顶格处罚的明显不当,三个层面互相支撑,让案件的违法点清晰可查。针对股东出资纠纷案,逐份展示标注好的聊天记录,把原告马某声称“完全不知情、没参与经营”的主张逐一对应击破,所有提交的电子证据都可以当庭核验原始载体,没有任何逻辑矛盾,完整的证据链直接还原了客观事实。
两份胜诉判决下来的时候,两名当事人悬了大半年的心终于落了地。法院针对杜某的案件审理后认为,执法机关虽有查处辖区林地违法的法定职权,但处罚对象认定错误,作为核心证据的调查报告出具机构资质过期不具备合法性,顶格罚款也违反行政处罚比例原则,最终判决全面撤销案涉林业行政处罚决定,5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拿到判决的杜某特意到律所道谢,说本来以为自己要拆房子交罚款,经营了半辈子的景区差点就没了,没想到法律真的能给自己一个公正的结果。
而李某甲的案件,法院经审理后采信了贾欢律师团队提交的全部电子证据,认定原告马某全程深度参与培训机构的实际运营,已经以实际行为认可了协议的实际履行,合同目的已经实现,最终判决驳回原告马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三千余元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李某甲坦言,自己本来以为没办下工商登记肯定要赔钱,专业律师的介入帮他避开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作为一名2019年起正式执业,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的中共党员律师,贾欢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数百件,深耕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婚姻家事、各类民商事争议领域的同时,在行政争议处理上也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她始终秉持“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既坚持企业法律服务风险前置、事前防控的思路,也在处理各类争议时灵活运用调解、诉讼多元路径,不会给当事人任何案件必胜的不实承诺,每一份满意的处理结果的取得,都建立在扎实的证据梳理、对法律规则的精准理解之上。
如果大家在日常经营、生活中遇到行政争议、股权纠纷、婚姻家事或是各类民商事合同相关的法律困扰,切记不要凭着零散的认知自行处理,第一时间梳理留存好全部证据,尽早对接专业法律人士介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适配的应对方案,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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