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XX当初碍于情面答应挂名朋友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程没碰过公司决策、没参与实际经营,只干了不到一个月的鞋厂对接和售后投诉工作,连工资加提成总共拿到手才673.9元,直到被公安机关传唤,才知道公司靠着微信虚假营销,把廉价无牌鞋包装成知名品牌打折款卖,短短几个月涉案金额就高达750余万元。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公诉机关最初以诈骗罪对他提起公诉——按照法律规定,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刑期可达十年以上,他几乎已经做好了长期服刑的心理准备。
接手该案的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哈尔滨金融学院法学专业,2022年取得执业证后始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证号12301202210423045,办公地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15层。代展鹏律师第一时间远赴道外区看守所会见白XX,把堆积的卷宗逐页核对后,找到了全案的第一个关键破局点:在案证据显示公司曾持有涉案品牌方经销商出具的合法销售授权,该授权有效期完全覆盖了白XX参与工作的全部时段,直接动摇了诈骗罪“完全虚构事实占有他人财物”的核心逻辑。
接下来的庭审对抗中,控辩双方的三个核心争议直接决定了白XX的最终走向:一是案涉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公诉机关认为授权仅允许销售正规品牌货品,不能自行找厂家生产无牌鞋贴牌售卖;二是涉案运动鞋是否属于商标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辩护人调取证据证实商标权人从未生产过该款运动鞋,市面上没有对应的标准商品,不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构成前提;三是白XX作为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能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里的主犯。
代展鹏律师没有空口做无罪抗辩,而是把白XX的全部工作痕迹、工资流水、公司决策层的言词证据逐一对应,完整梳理出他仅负责执行性事务、完全未参与犯罪模式策划、也没有从超额利润里分成的客观事实,同时提交法律意见明确指出,本案核心特征更符合商标类犯罪的构成要件,不符合诈骗罪的诈骗逻辑。经过多轮庭审质证和庭下沟通,公诉机关最终变更起诉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该罪名即便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期也远低于诈骗罪的十年以上标准。
最终法院判决采纳全部量刑辩护意见,认定白XX虽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但不参与公司决策管理,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追缴全部673.9元非法所得。原本面临十年以上重罪指控的局面,通过精准的罪名辩护和地位辩护实现了颠覆性的从轻结果。
代展鹏律师团队累计办理案件超500件,其中刑事类案件300余件,立足黑龙江哈尔滨本地提供服务,除本案涉及的商标类刑事犯罪辩护外,还精通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等金融犯罪辩护,曾作为核心辩护人处理涉案金额50余亿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件,擅长为当事人争取不予批捕、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及减刑结果,同时可承接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相关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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