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缘起
介休市晴转多云的午后,某矿产品经营企业拿着一审判决书冲进山西旭日明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此前,企业与某村委会的集体土地租赁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另案判决无效,还被判令限期腾退土地,可企业转头就以建设围墙、场地硬化等投资损失为由,把村委会告上法院,一审判村委会承担三成过错,赔付数万元损失。
律师介入
被告村委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了山西旭日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毅超律师。王毅超当天就调来了一审卷宗,逐页核对证据时间线,发现一审采信的关键情况说明存在时间逻辑矛盾,还注意到司法鉴定报告未区分资产坐落于合同地块内外,企业一审代理人也明确表示无法区分。
博弈交锋
二审庭审上,王毅超律师依次抛出三个核心抗辩意见,直指一审漏洞。他指出情况说明存疑不足以证实口头协议存在,一审超出原告诉请扩张审理范围,且土地上的构筑物部分属于原租赁地块,一审以全部评估价值计算损失明显不当,同时还补充提出企业在另案判决腾退土地后仍持续占用,损害村集体权益。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王毅超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全部判决,驳回该企业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企业自行承担。维权无需盲目跟风,找准一审判决的程序与事实漏洞,就能争取到扭转局面的空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