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盯着桌上堆成摞的合作协议、转账流水犯了难:当初为推进山东的项目,先后转出480余万元垫资搞基建,双方签过多份借款书面文件明确资金性质,不料项目没做起来,对方直接翻脸不认账,说这些钱根本不是借款,是双方合作的厂房租金,早就全部抵扣完了,连当初答应做担保的两名责任人也甩锅说担保时效已经过了,不用再担责。近470万元的款项眼看就要打水漂,企业正常经营都受了不小影响。
接手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是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出身、2010年开始执业的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商事团队负责人薛立新。案件刚拿到手,光不同阶段签署的各类协议就有十几份,里面混杂了项目合作、承包经营、租赁、借款担保、债权转让等多层法律关系,对方的抗辩点几乎卡准了民间借贷认定的所有常见争议缺口。
办案阶段先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急着起诉,而是把所有在案材料按时间线逐一排序标记:每一笔转账对应的付款备注、后续补签的补充协议里的条款细节、后续双方对账的聊天记录和书面回执,全部对应绑定,抽丝剥茧把看似杂糅的多重关系拆分出来——哪些是真实存在的合作租赁约定、哪些是单独的借款合意,完全切割清晰。
庭审过程中针对对方提出的三类核心抗辩逐一击破:首先拿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多份借款协议、转账凭证、后续签署的债权债务确认书,证明累计出借金额为481万元,仅有的9万元是双方书面确认过的租金抵扣款,剩余472万元借款事实毫无争议;针对对方提出的“全部借款冲抵租金”的主张,直接要求对方出示厂房合格交付凭证、双方约定全额抵扣的书面协议,对方根本拿不出任何有效佐证,该抗辩直接未被法庭采信;最后针对保证人提出的“保证期间已过无需担责”的抗辩,结合补充协议里未约定明确还款期限的条款,依据对应法律规定论证此类债务的保证期间从债权人主张债权时起算,本案起诉时仍在合法时效范围内,两名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依据民间借贷关于利息的相关规定,分阶段厘清约定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提出的诉求完全符合法律保护上限,不存在任何不合理主张。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完全采信全部抗辩意见,支持委托人全部诉求:借款人返还剩余462万元借款及对应逾期利息,两名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近470万元权益全部落到实处。
本次案件承办律师累计执业十余年,办理案件超1000件,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仅曾赴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案件取得满意结果,在商事与家事交叉领域拥有充足实操经验,也常年参与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承办。除本案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外,还在标的额46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作为被告代理人驳回原告全部诉请,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在涉案金额270余万元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辩护中成功争取法定最低刑,同时代理多起诈骗类案件精准把控辩护要点。执业范围覆盖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企业非诉合规三大板块,长期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同时深耕文娱主播行业专项法律服务,在融资法律服务、婚姻家事、投融资纠纷等领域均有丰富办案积累,能够为企业与个人提供全流程定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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