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本地律所李秀萍律师近期办结的两起民商事维权案件均顺利拿到全额胜诉判决:一起中小微企业凭微信对账记录缺席起诉成功追回全部欠付货款及对应损失,另一起担保人代偿后依法承继原债权人抵押权,不仅全额追回几十万代偿款,更确认了不动产优先受偿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生效裁判的完整保障。
当事人化名林某经营着乐清本地一家小型电气制造企业甲公司,多年来一直和客户陈某有零散供销往来,平日里双方对接订单、核对账目全都是通过微信沟通,早年曾签过一份纸质付款协议约定分期还款,后续新的几批供货交易完成后,甲公司通过微信向陈某发送了更新后的对账付款协议,重新核算出剩余欠付货款金额。陈某收到这份电子协议后,仅微信回复称当前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按期支付,全程没有对双方核对出来的几千元欠款总额提出任何异议。之后甲公司多次发微信催讨货款,陈某始终拖延不付,到后来干脆不再回应消息,连电话也联系不上。林某手里没有盖了公章的最新纸质结算单,只存着一堆零散的微信聊天记录,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了浙江乔泰律师事务所的李秀萍律师求助。
这起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多数中小工贸企业的零散交易都没有签订正式书面买卖合同,核心对账证据就是微信聊天记录,一旦被告拒不到庭应诉,很容易因为证据链不完整不被法院采信,加上被告刻意失联,不少供货方最后只能自认损失。林某当时最担心的就是,自己手里只有没盖章的电子版付款协议和零散对话记录,会不会因为证据不够扎实拿不到胜诉判决。李秀萍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早年深耕乐清本地民商事诉讼实务,熟悉乐清法院、温州中院的裁判尺度,面对这类证据碎片化的小额商事纠纷十分有经验。接待林某之后,她没有直接急于立案,先是逐一核对了林某手机里的全部原始微信聊天记录,把历史付款协议、每一笔供货的出货凭证、此前的部分转账流水全部整理出来,把看似零散的对话按交易时间线逐一串联,把“被告明确仅表态无力付款、未对欠款金额提出任何异议”的关键聊天内容单独标记,补全了证据链的每一处缝隙,同时指导林某同步准备了诉前保全的全套材料,第一时间锁定被告的对应财产。结合乐清本地同类案件的裁判倾向,李秀萍律师制定了专属诉讼方案,除了主张欠付的全部货款之外,还依法提出要求被告支付自立案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的逾期资金占用损失,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和前期支出的保全费用。开庭当天被告陈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直接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的全部权利。李秀萍律师当庭完整提交了整理好的全套证据,清晰还原了双方多年来的交易、两次对账、后续催讨的完整过程,重点向法庭说明:被告收到更新后的对账协议后,没有对欠款金额提出任何反驳,仅主张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法律上应当视为其对微信中核对的货款总金额已经予以认可。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秀萍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甲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拿到判决的时候林某松了一口气,说本来以为几千块的零散货款没正式合同肯定要不回来了,没想到律师把一堆零散的聊天记录理得明明白白,连保全费都让对方承担了,完全超出了自己的预期。
几乎是同一时间段,李秀萍律师还办结了另一起标的额更大的担保人追偿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化名王某是本地一家企业的经营者,此前出于朋友情谊,为经营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大额融资的陈某、林某二人做了连带责任保证人,陈某和林某当时已经把自己名下的一套不动产抵押给银行,办理了正式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担保范围覆盖了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之后借款到期,陈某和林某根本无力偿还银行的几十万融资款,银行按担保约定多次向保证人王某催收,王某为了避免个人征信受损、被法院强制执行,只能分多笔把全部借款本息代偿给了银行,手里留好了每一笔代偿的转账凭证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可等他代偿完之后再找陈某、林某二人追讨欠款,对方却直接翻脸不认账,同样玩起了失联逃避。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是,普通担保人代偿后大多只能拿到普通债权的追偿权,很难直接主张处置抵押物,但本案中原债权人银行的抵押权还在合法存续状态,能不能让王某依法承继银行的抵押权、拿到不动产的优先受偿权,直接影响后续执行阶段能不能顺利拿到钱款,一旦抵押权没有被法院确认,王某这笔几十万的代偿款很可能最后会和其他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甚至面临执行不能的风险。李秀萍律师接待王某后,第一时间梳理出全套核心证据:从最初的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函,到每一笔代偿的银行流水、贷款结清证明、不动产他项权证、后续的催讨沟通记录全部逐一核验,没有遗漏任何一份材料。结合民法典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温州本地同类案件的裁判思路,李秀萍律师针对性制定了诉讼方案,不仅主张要求两名被告共同偿还全部几十万代偿款、按不同代偿时间节点分段计算逾期资金占用利息,还明确提出担保人代偿后依法可以承继原债权人享有的担保物权,请求法院确认王某对案涉抵押不动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步第一时间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前把被告名下的这套抵押不动产进行了查封,避免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开庭当天两名被告同样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李秀萍律师当庭完整出示全套书证,清晰阐释了担保人代偿后法定移转抵押权的适用规则,说明案涉抵押早在借款之初就完成了合法登记,不存在效力瑕疵,原告的代偿行为全部真实合规,依法应当取得对应的优先受偿权利。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两名被告全额偿还王某的代偿款及对应逾期利息,同时明确如果被告到期不履行债务,王某有权就案涉抵押不动产的处置价款在债权额度内优先受偿,案件全部诉讼费、保全费都由两名被告承担。王某拿到生效判决之后十分感慨,说之前找不少朋友问过,都觉得担保人代偿之后只能普通追偿,没想到律师帮自己确认了优先受偿权,相当于几十万的欠款有了实打实的房产做保障,后续执行完全不用再担心和其他债权人分财产。
作为深耕乐清本地多年的专职律师,李秀萍始终坚持严谨务实、情理兼顾的办案思路,执业以来已经累计办理百余起民商事相关案件,很清楚本地中小微企业和普通群众在日常交易、经济往来里经常遇到的证据留存不规范、债务人恶意逃避诉讼的现实困境。她从来不会给当事人做虚假的胜诉承诺,从最初咨询研判、文书撰写到立案开庭全流程亲自跟进,客观提示每一个案件的潜在风险,擅长从碎片化的材料里梳理出完整的证据链条,即便遇到被告缺席、证据不全的情况,也会尽全力把事实和法律关系梳理清楚,既全力争取最有利的裁判结果,也会在合适的阶段推动调解和解,尽可能帮当事人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
在这里也提示大家,日常民商事往来当中,不管是买卖交易的微信聊天记录、对账文件,还是借贷、担保的相关协议、转账凭证,都要注意完整留存原始载体,不要随意删除会话或者丢弃原件。如果后续遇到债务人失联、证据零散、法律关系复杂的维权困境,也可以尽早向专业法律人士求助,结合案件事实和当地裁判尺度梳理证据、制定方案,才能更稳妥地维护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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