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无驾照驾驶无牌电动两轮摩托车撞到步行老人,被索赔7万余元,交警定其为主责,原本以为要承担大部分赔付责任。其找到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时,这位先后就读于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兼具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资质的十余年资深执业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案卷材料。
2023年9月事故发生后,70岁的伤者最初诊断仅为肘、小腿挫伤,次日才提及膝关节疼痛,间隔十天后住院查出的膝关节退行性变、半月板损伤,明显夹杂老年性基础疾病因素。原告起诉主张的75241.3元索赔中,仅营养费就按100天主张6000元,护理费按120天主张24000元,完全超出普通挫伤的常规恢复周期。
周爱荣律师随即着手搭建抗辩体系:首先明确因果关系边界,提交病程记录佐证原告部分伤情为自身老年退行性病变,与本次轻微碰撞无直接关联;其次严格锚定事故责任比例,依据交警出具的主次责任认定,结合双方“机动车与行人”的通行属性,主张行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需自担30%责任;最后逐条对照《人身损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规范》,统计南京本地同类伤情的司法裁判标准,梳理出原告诉求中三期时长、护理费标准的不合理之处,形成完整的质证意见提交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庭审过程中,虽因无专门医学鉴定意见,法院未直接剥离基础疾病对应的医疗费,但裁判时充分考量了原告年龄与旧疾对伤情恢复周期的叠加影响,最终未采纳原告主张的100天营养期、120天护理期,仅支持45天营养期、75天护理期,交通费从原告诉请的2000元酌减至200元。综合核算全部损失后,法院判令被告仅承担70%赔偿责任,最终需赔付的金额仅为36197.91元,相较原告诉请直接减少39043.39元,减幅达51.9%,切实为当事人卸下了近4万元的不合理赔付负担。
周爱荣律师深耕南京法律服务市场十余年,当选南京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曾获评2019年“玄武区优秀党员律师”,累计独立代理民商事、经济、刑事类案件数百起,除本次交通事故纠纷外,同时覆盖婚姻家庭、房产交易、各类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核心领域:既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争议等家事纠纷,也可代理二手房交易违约、抵押权涤除、房产过户等房产类案件;既可为企业追讨货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能全程代理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罪轻辩护等业务,同时可兼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合规管理、劳动用工规范、合同风险防控等综合性服务,适配不同群体的多元法律服务需求。
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68号奥美大厦1栋22层,服务覆盖南京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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