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的一起建设工程纠纷中,被告一是某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施工时,被告一的采购人员向原告采购广告制作和安装服务,双方签了采购框架协议,还通过微信下单并对账确认了款项。之后,采购员让原告和被告二签合同用于向业主请款,可合同签订后却一直未付款。原告自行处理时,根本不知道该向谁主张付款责任,陷入了维权困境。
法律依据:
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里,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不能只看书面合同。要根据实际的业务往来、洽谈情况、结算主体等因素来确定真正的合同相对方。就像这个案子,虽然原告和被告二签了合同,但实际业务是和被告一开展的,所以要从实际出发确定付款责任。王伟栋律师凭借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很清楚这背后的法律逻辑。他执业多年,一直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领域,深谙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
操作流程:
首先,为了避免被告一和被告二互相推诿,王伟栋律师同时将二者列为被告起诉。接着,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发问,让被告一确认和原告联系的是其采购人员,被告二说明案涉项目是被告一挂靠其名义施工。然后,结合被告二的陈述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被告一是实际的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付款责任。王伟栋律师经历过数百起各类诉讼,庭审应对技巧娴熟,能准确把握这个流程。
材料/证据清单:
本案中,最核心的证据是采购框架协议,它证明了原告和被告一最初的合作意向。微信聊天记录也很关键,里面记录了下单、对账等过程,能反映出实际的业务往来和结算情况。此外,庭审中被告二的陈述也是重要的证据,它能辅助证明被告一才是实际施工人和责任方。王伟栋律师提醒大家,平时要注意保留这些能证明业务关系和款项情况的材料。
常见误区:
很多当事人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只看书面合同,以为和谁签了合同就该找谁付款。就像这个案子,如果只起诉被告二,虽然有合同为证,但被告二是失信人,即便胜诉也很难拿到钱。王伟栋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就会避免让当事人陷入这样的误区,他会全面分析实际情况,制定最有利的诉讼策略。
风险提示: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存在一些隐性风险。比如,证据可能不完整,影响对实际合同关系的认定。此外,即使确定了责任主体,也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就像本案中的被告二,如果单纯起诉它,最后可能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王伟栋律师作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会员及惩戒委委员,会站在中立的角度告知当事人这些风险,让当事人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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