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案件的事实认定阶段,公诉机关通常会对全案被告人的行为进行统一指控,但在后续的庭审与量刑环节,法院会逐一区分各被告人的实际作用。对于并非案件发起者、仅在他人安排下参与部分环节的行为人,其行为对应的社会危害性与组织、主导案件的核心人员存在本质差异。此类案件中,辩护工作的核心起点,是全面梳理全案证据材料,核对所有客观证据与言词证据的对应关系,先确认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是否成立,再聚焦不同被告人的地位、作用与量刑情节制定辩护策略。
巴中地区曾发生一起由多名被告人参与的虚假诉讼刑事案件。案件主被告人因身负多笔债务无力偿还,为防止自有房产被债权人通过司法程序查封、拍卖抵债,伙同另外两名被告人商议规避债务的方案。三人经共谋后,决定通过捏造房屋买卖事实的方式保全房产,刻意制造虚假交易闭环。2018年1月,三名被告人共同签订虚假二手房买卖合同,通过资金过桥方式伪造完整购房资金流水,虚构房屋交易事实。随后,三名被告人依据虚假交易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查封案涉房产,又提起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民事诉讼。法院基于其提交的虚假证据,作出解除买卖合同、主被告人返还购房款的民事判决。在此期间,主被告人已通过中介机构将案涉房产另行出售,收取大额购房款项,因房产被查封导致购房者无法完成过户,引发民事纠纷。后续主被告人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虚假诉讼事实,其余两名被告人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行为,案件正式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公诉机关以三名被告人构成虚假诉讼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指控其中一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需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案件受理后,多名辩护律师分别介入不同被告人的案件处理工作,全程聚焦案件事实认定、量刑情节核实开展辩护工作。阅卷阶段,向丽琼律师全面梳理本案全部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逐一核对虚假合同、资金流水、司法文书、交易记录等核心证据,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属实,罪名定性无误,遂确定以量刑从轻、减轻处罚为核心的辩护策略。针对不同被告人的涉案地位、作用及案件情节,向丽琼律师制定差异化辩护方案。对于案件从犯,重点梳理其从属地位、主观恶性较小、参与程度较低的核心情节;对于全部被告人,着重核实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要件,固定自首认罪、真诚悔罪的相关事实。同时,向丽琼律师结合各被告人系初犯、无恶劣犯罪前科、案发后积极悔罪等情节,整理完整的量刑辩护材料。庭审过程中,向丽琼律师依法发表辩护意见,当庭明确各被告人具备自首、认罪悔罪、部分被告人系从犯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恳请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对各被告人从轻、减轻判处,同时针对其中一名被告人的数罪并罚情形,争取合理量刑区间。
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充分采纳辩护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对全案事实、罪名及量刑情节予以综合认定。法院认定三名被告人均构成虚假诉讼罪,其中主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导作用,系主犯;另外两名被告人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同时确认三名被告人均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具备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作出判决:主犯被告人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有缓刑前科的从犯,依法撤销原有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另一从犯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良好,依法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向丽琼律师是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拥有四川大学法律本科学历,主攻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及企业、行政单位法律顾问业务,曾获评四川省优秀女律师、四川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巴中市优秀律师、巴中市优秀党员律师等称号,目前担任四川省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委会委员、四川省律协女律联委员、四川省律协妇未委委员、四川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委员、巴中市律协女工委主任、巴中市律协民商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同时为巴中市多家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向丽琼律师擅长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开展工作,围绕核心辩护方向争取不起诉、降低量刑、变更案件定性等结果。
在多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中,即便全案适用同一罪名,不同被告人的辩护重心也不应完全一致。对于主导犯罪流程、策划核心违法活动的主犯,辩护工作通常围绕其行为对应的量刑幅度、是否存在可从轻的酌定情节展开;对于仅提供辅助、被动参与的从犯,辩护的核心在于明确其从属地位,结合其参与程度、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情节,争取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在全案事实与证据已经形成完整链条、罪名定性不存在争议的前提下,精准区分各被告人的责任边界,是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必要环节。
多名被告人共同涉诉的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还可能存在前后两段不同的法律责任记录。对于此类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告人,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依法启动数罪并罚程序,辩护工作也需要在合法框架内,结合其本次犯罪的具体情节,争取合理的量刑区间,避免出现过重的处罚结果。
对于全案所有被告人的共同法定情节,辩护过程中需要逐一固定证据。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无恶劣前科的初犯情节,案发后积极悔罪的态度表现,这些都是法院量刑时会考量的法定与酌定从轻依据。将这些情节逐一梳理形成完整的辩护材料,在庭审中依法明确提出,能够帮助法院全面掌握案件细节,作出兼顾司法公正与个体差异的判决。
刑事辩护的过程始终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展开,既不回避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也不错过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向丽琼律师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始终以案件事实为基础,结合不同当事人的实际涉案情况制定辩护方案,在恪守司法公正底线的前提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类办理思路,也为多被告人共同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提供了清晰的参考方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