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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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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30230人看过
导读:拍别人照片只要不具有营利的目的的,一般都不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的行为,但是如果此照片在进行拍摄了之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的,作为拍照的一方就必须要删掉,不然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
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

一、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

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照片不抄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

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众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主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

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并删除照片,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已经造成较大影响,并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和损失,则需负刑事责任。

二、可以不经肖像权同意而合理实施的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犯肖像权就是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而进行使用,如果只是单纯的拍他人的照片而没有用作其它的用途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违法的,但如果当事人要进行主张的话,那么法院也会受理的,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作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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