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诸多纠纷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是个让人头疼的事儿。两口子过日子,难免有借钱的时候,但到了要分开的时候,这钱到底该谁还就成了大问题。有些夫妻可能会因为一方偷偷借了钱,另一方却要莫名一起承担而闹得不可开交。到底啥样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啥样的不算,这就是很多人在离婚案里急切想搞清楚的问题。
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离婚案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一、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钱去开一家小店,这笔债务就是为了共同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并且双方都认可了借钱这件事,自然就是共同债务。再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钱,但另一方事后知道了表示同意一起偿还,那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说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为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教育、医疗等开销。像一方为给孩子交学费借了钱,或者为家里人生病治疗借的钱,即便只有借钱那一方签字,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股票,但并没有和另一方商量,而且这笔投资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通常来说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投资赚到的钱用于家庭购买房产等支出,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四、举证责任与证据收集
在实际的离婚案件当中,证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是很关键的。如果债权人主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且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债权人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可以有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夫妻双方对借款知情并认可的聊天记录、短信、录音等。而对于夫妻中未借款的一方,要是不想承担债务,也要积极收集证据,比如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消费记录等。
离婚案件的判决生效后,还可能面临执行阶段的难题,比如共同债务的清偿顺序,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该怎么办,债权人是否会继续向未承担债务一方追讨等。这些后续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又会引发新的纠纷,影响双方的生活和财产情况。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可以核验的执业资质,也不会做虚假承诺,他们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执行阶段的问题,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案,让你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上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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