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伪造印章类案件屡见不鲜。此类案件由于涉及共同犯罪时的责任划分以及犯罪情节的认定较为复杂,使得当事人维权面临诸多困境。本次要讲述的这起真实案例,便是一个典型。"
"田某乙经营着一家打字复印店,2018年9月9日至10日,李某甲主动联系他,提供印文样式,委托其伪造八枚公司及事业单位印章。田某乙明知违法,仍使用工具按照样式伪造了印章。9月11日,李某甲取走印章并支付费用。次日,李某甲携带印章进站安检时被查获,公诉机关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指控为共同犯罪,且田某乙曾有同类犯罪前科,此次被采取强制措施。面对指控,田某乙自行尝试为自己辩护,他强调是受李某甲委托,缺乏犯罪的主动性,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应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但在自行维权过程中,他因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撑自己从犯的主张,对于量刑情节的阐述也不够准确和全面,难以让法院信服。"
"本案由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张进军律师承办,其深耕相关纠纷处置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一线实务经验,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锁定争议核心。接手案件后,张进军律师立刻展开工作。他前往法院查阅了详细的卷宗材料,对整个案件的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他仔细排查证据漏洞,发现现有的证据虽然能够证明田某乙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但对于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通过与田某乙多次沟通,张进军律师进一步了解到田某乙在整个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心理状态,为辩护工作做了充足的准备。"
"办案过程中,张进军律师始终秉持务实审慎的办案原则,摒弃模板化处理方式,结合案件实际短板与当事人核心诉求,精准打磨双重维权方案,兼顾维权实效与当事人权益成本。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他制定了调解与诉讼双重备选方案。在诉讼方面,他深入研究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针对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以及量刑情节的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庭审过程中,张进军律师通过细致剖析案情,提出田某乙系受委托被动实施伪造行为,缺乏积极参与心态,力证其从犯地位;同时,着重强调田某乙归案后的坦白情节及轻微的社会危害性。在调解方面,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表达田某乙的悔罪态度和愿意配合的意愿。"
"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甲提供印文样式并出资,田某乙实施具体伪造行为,二人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客观上分工配合,所起作用相当,依法不区分主从犯,故对辩护人关于从犯的意见不予采纳。但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田某乙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辩护意见。同时指出田某乙曾因同类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应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决田某乙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追缴其犯罪所得三百余元上缴国库;扣押的伪造印章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普通民众在遇到法律问题自行维权时,往往会因为证据留存不足、法律认知缺失、维权思路错位等问题导致维权失败。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要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一旦涉及违法犯罪,要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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