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融资催生的单位行贿案件,往往案情跨度时间长、资金链路复杂,一旦定罪不仅会对企业本身施加财产惩戒,企业负责人也将面临严苛的刑事处罚。本案缘起西部一项地方铁路建设项目,企业在融资受阻的特殊背景之下,通过给付财物的方式谋求信贷审批便利,累计涉案行贿金额高达一千九百万元,监察机关完成调查取证后移送审查起诉,经上级法院指定异地基层法院管辖审理,案件整体办理流程更为审慎。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同时被追究刑事责任,控方给出明确量刑区间,整个诉讼过程之中,辩护工作的重心不在于否定罪名成立,而是穷尽法定酌定从轻事由,在现有法律框架之内争取宽缓处置。承接本案辩护工作的胡雨薇律师,自2017年执业起便长期聚焦企业家犯罪、职务犯罪这类重大疑难刑民交叉案件,经手百余起经济类刑事案件,习惯于在卷宗繁杂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甄别每一处可以影响量刑评价的关键事实。
正式介入案件后,阅卷梳理全部监察笔录、资金流转凭证、项目档案,成为辩护工作首要环节。辩护律师逐一核对两笔行贿款项的时间脉络、资金支付路径,仔细甄别监察调查阶段的供述细节,确认当事人在交代第一笔行贿事实之外,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笔涉案事实,该行为符合坦白的法定评价要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属性,辩护思路逐步成型:一方面协助当事人正视指控事实,配合司法机关推进认罪认罚程序,签署具结书固化从宽基础;另一方面整理企业纳税、带动就业、重大基建项目贡献等佐证材料,梳理行贿行为的客观诱因,论证本案主观恶性区别于主动索贿式行贿,同时推动企业提前足额预缴罚金,以实际行动落实悔罪态度。整套书面辩护意见摒弃脱离证据的激进抗辩,立足于客观案情,请求法庭综合全案情节从轻裁量。
庭审阶段,控辩双方围绕量刑要素充分交换观点,辩护律师完整呈现全部从轻事由,向法庭说明企业存续具备的社会价值,恳请法院充分考量案件特殊背景。合议庭经过审理核查,认可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对应的从宽效力,依法对被告单位及责任人作出从轻处罚;对于适用缓刑的辩护诉求,法院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未予以采纳,最终作出罚金与实刑相结合的生效判决。辩护意见部分获得法庭采信,案件在法定幅度内实现量刑下浮。
案件办结之后,这段办案经历也沉淀出新的实务思考。针对企业高管、单位行贿类案件,辩护工作需要平衡法律规则与企业现实处境,辩护律师不能向委托人作出确定的判决承诺,而是完整梳理全部有利情节,规范提交法律意见,客观告知诉讼当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多年办理企业家刑事案件的执业经历,让胡雨薇始终坚守坦诚相待、不辜负信任的执业理念,面对企业客户如实披露案件风险,审慎把握辩护尺度,既尊重司法认定,也最大限度维护企业与个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涉企刑事案件而言,辩护的价值从来不止于无罪结果。推动当事人真诚悔罪、激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整挖掘法定从轻情节,为企业争取相对缓和的处罚结果,尽可能降低刑事程序对企业经营的冲击,同样是刑事法律服务重要的责任所在。面对错综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唯有保持严谨务实的办案姿态,尊重证据、敬畏法律,才能够不负每一份沉甸甸的委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