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如皋,建筑行业蓬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工程款纠纷也时有发生。如皋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一场棘手的困境。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某公寓项目,由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方却欠付工程款。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将全部工程款债权及从属担保权利转让给如皋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各方虽后续签订工程款给付计划、补充协议,钱某、江苏某置业有限公司也自愿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发包方未按期履行工抵房及现金付款义务,构成违约。这让如皋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陷入了资金周转的困境,若不能及时追回工程款,公司的正常运营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面对这近8000万的巨额工程款纠纷,案件存在多个卡点。首先,债权转让涉及多方主体,需要系统梳理各项合同和文件,固定债权转让合法有效、担保成立的完整事实链条,确保权利主张的合法性。其次,被告可能会提出各种抗辩意见,如调低利息标准、以未足额开票拒付工程款等,需要精准应对。再者,要重点论证债权受让人依法承继原承包人权利,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对保障债权兑现至关重要。
在公司一筹莫展之际,他们找到了江苏雉水律师事务所的刘静律师。刘静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拥有多年一线执业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买卖合同及商事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合同商务条款审核、合同履行风险防控工作8年,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刘静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她系统梳理了总承包合同、竣工资料、结算文件、工程款给付计划、债权转让通知书、四方补充协议、保证人股东会决议等全套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庭审过程中,她精准锁定债务人逾期违约事实,依据协议约定主张按年利率8%计算逾期利息,有力地驳斥了被告调低利息标准、以未足额开票拒付工程款的抗辩意见。同时,她重点论证债权受让人依法承继原承包人权利,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此外,她还厘清已付款金额,精准核算欠付工程款本金,规范变更诉讼请求,完善利息计算逻辑,明确两名连带保证人担保责任范围、保证期间,确保债务追索主体完整,保障后续执行。
最终,海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800余万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支付利息;钱某、江苏某置业有限公司对前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在7800余万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如皋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刘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他表示:“要不是刘律师,我们这近8000万的工程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公司的发展也会受到极大阻碍。刘律师不仅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还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刘静律师长期扎根南通如皋执业,熟悉本地司法体系、裁判尺度与办案流程。在处理案件时,她坚持每案精细化办理,重视证据收集、梳理与固定,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细节。同时,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一对一专属对接当事人,全程耐心解答法律疑问,实时同步案件进展。如果您在南通如皋及周边地区遭遇建设工程工程款拖欠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法律问题,刘静律师会以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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