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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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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232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但是,人身遭受意外伤害后,跟对方协商处理赔偿纠纷的协商的行为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而且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内,遇到特殊情况的诉讼时效还能中止。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是怎么规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比较短,人身损害程度会影响到赔偿标准,所以遭受到意外事故以后本来就应该积极的处理,像是伤情鉴定,除了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之外,像故意伤害造成的伤情级别,最好能在24小时之内就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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