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爆发在一审判决下达的那一刻,委托人满心期待能追回借款,却被法院以未举证证明借贷合意为由,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原来,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原本是恋爱同居关系。在交往期间,委托人多次给对方进行大额转账,扣除对方已还的款项,还剩170000元未还。委托人觉得这就是借款,可对方却以两人恋爱同居、有共同生活和经营为由,不承认这是借贷关系。就这样,双方闹上法庭,也就有了一审的败诉结果。"
"一审败诉后,情况对委托人十分不利。对方态度强硬,坚持否认借贷关系。证据方面,没有借条,仅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这些零散的证据很难直接证明借贷合意的存在,一审就是因为证据不足才输了官司。"
"在这关键时刻,委托人找到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袁燕律师(执业证号:13413201511625514)。袁律师接手后,做了几件关键的事:"
"首先,她全面梳理双方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企业登记信息等所有证据,明确了案涉转账金额和时间线,把恋爱同居期间的日常经济往来和大额借款区分开来,证明案涉款项远远超过了同居日常支出,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和经营。"
"其次,针对一审以“无借贷合意”驳回诉请的观点,袁律师重点梳理微信聊天记录,找到了对方未否认借款事实的关键内容,再结合对方二审自认“用钱时跟委托人说,委托人就转账”的表述,成功论证了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最后,二审中补充提交企业注销信息、款项来源证据,有力驳斥了对方“共同经营”的抗辩,证明案涉公司并未实际经营,双方不存在共同经营的事实,进一步强化了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
"案件结果十分令人满意。二审法院采纳了袁燕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对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170000元,而且一审、二审的诉讼费、保全费都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以实现。"
"普法提醒:恋爱期间涉及大额转账,最好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并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万一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证明你的主张。"
"结尾:袁燕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达千件,在民间借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起恋爱期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面对一审败诉、无借条等困境,袁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突破一审裁判逻辑,最终帮助委托人成功逆转局面,赢回了17万元借款及承担诉讼费用。这充分体现了袁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的专业判断和高效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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